西安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五章 统计检查监督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制作规范的处罚决定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