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