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所处的罚款和没收的非法所得,应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5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