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四章 地名的使用第二十九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地名档案管理制度,保持地名资料完整,并提供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