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改造,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