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大理市、洱源县、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在保护范围海拔2600米以下划出一定的区域,建立园林式公墓。禁止在保护范围海拔2600米以上新建坟墓。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2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