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第六章 朝鲜族教育研究与交流第四十八条已废止自治州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积极发展同国外的教育交流与协作,引进国外优秀教育资源。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