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生产、生活用水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供水、用水单位应按规定对废弃水进行处理,逐步实现废弃水资源化,做到一水多用,降低耗水量。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