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装置。设备冷却水应当循环使用,不得直接排放。

经营游泳、水上娱乐、车辆清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净化循环水装置,重复用水。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