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建设项目用水设施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统筹雨水利用。新建大型设施及居民小区应当逐步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城市道路建设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透水性能好的材料,以提高雨水的入渗率。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