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建设项目用水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建立鼓励使用中水的价格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中水管网设施建设。新建大型生活服务设施、教育文化医疗设施、居民住宅小区以及办公用房,应当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城市园林绿化用水和道路、车辆清洗等不得直接取用地下水,有条件的,应当使用中水。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