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供热企业、热交换站管理单位、用户之间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