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供热过程中存在的纠纷和问题。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