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应当在每月底向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本月城市集中供热基本情况统计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