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四条已修改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供热企业应当制定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供热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同时报告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