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邮政条例/第五章 安全保障第三十七条已修改邮政管理部门以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发生重大通信事故或者重大服务阻断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向省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