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快递企业运递快件的专用车辆应当喷涂企业标识,并符合省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型以及车身标识的要求。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