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