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吉林省邮政条例
/
第三章 邮政服务
第十五条
已修改
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应当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
第十四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