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燃煤设施。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