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工业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污染防治第三十二条有效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落叶。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