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 征收管理第九条有效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政府非税收入采用直接缴库或者集中汇缴的方式缴纳。具体收缴方式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确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