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举报属实的,财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