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家畜家禽屠宰检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对执行本条例做出突出贡献和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农业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