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家畜家禽屠宰检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是畜禽、畜禽产品检疫工作的主管部门。畜禽屠宰加工冷藏业的行业管理以商务行政部门为主会同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工商、卫生、规划、市容、税务、环卫、公安、民族事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其职责,协同管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