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设兽医卫生监督员。监督员必须取得监督员证书。监督员的考核和使用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带统一制发的标志,出示监督员证书。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