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高层建筑应当在地面层设置邮政信报箱间,但地面层设有值班室或者信报总收发室的可以不另设。

多层住宅应当在每幢楼的地面层适当部位安装与住户室号相适应的上海市住宅标准信报箱。

市郊农村的行政村或者自然村应当逐步设立投递信报箱(群)。

信报箱间和信报箱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应当列入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和竣工验收项目。新建建筑未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设置信报箱间、信报箱或者已设置的信报箱不符合标准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补设或者改装的费用。

上海市住宅信报箱的设计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市邮电管理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