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三章 监督保障第十九条已废止司法机关应当结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