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二章 预防职责第十一条已废止司法机关在履行审判、检察职责中,应当加强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等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