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立野生动物狩猎场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撤销,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