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市、县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收购、经营,并予公布。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挂图或名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