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十四条已修改在适合狩猎的区域建立固定狩猎场所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