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应当把为代表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由主任委员(主任)或者一名副主任委员(副主任)负责代表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