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联任工委),是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代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落实,帮助代表解决执行代表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