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金融管理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享受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