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金融管理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对自治县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