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章 预防与治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加热沥青,应当在非人口集中地区进行。确需在人口集中地区加热的,应当封闭或者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