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锅炉、工业炉窑的排烟筒和其他排烟装置排出的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