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七章 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第四十五条已废止对群体性案件、涉外案件以及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