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七章 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第四十六条已废止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请人有权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