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四章 行政复议证据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行政复议机构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