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海洋与渔业部门在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必须征求海事部门的意见;涉及军事禁区、军事保护区的,必须征求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