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 拆迁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持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作为拆迁单位接受委托实施拆迁。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