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第四章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定第四十二条有效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其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连续使用不足二十年的,所有权属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使用超过二十年,而原土地所有者在二十年内未要求收回土地的,所有权确认给现使用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