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因配合建设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预算。具体收取范围和标准,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