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因配合建设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预算。具体收取范围和标准,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