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八章 自治州的民族、宗教第六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各民族公民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和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规范的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