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坚持发展生态畜牧业,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合理调整结构,积极推行效益型畜牧业生产。

自治机关增强动物防疫检疫功能,保证畜种和畜产品安全。

自治机关鼓励发展畜牧业,以农促牧,以牧补农,走产业化道路。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