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路政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未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招牌、非交通安全宣传牌(架),对擅自设置的,应限期拆除。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