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访条例/第二章 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已废止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诬陷他人;(三)遵守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德;(四)接受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处理决定。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